联防联控机制:力争到2023年3月底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覆盖率提高到90%
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小组发布了《依托县域医疗社区提升新冠肺炎农村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农村医疗服务工作。
《方案》提出,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形成新冠肺炎城乡医疗服务联动。在全省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的基础上,选择省内城市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按照区域覆盖的原则与县(市)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以“一对一”紧密帮扶为基础,以“一对多”灵活帮扶为补充,成立覆盖辖区所有农村的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城乡联动工作组,通过下沉走访、派出专业人员、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络等方式推进。
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和准备。
《方案》要求提高新冠肺炎县医疗救治能力。加快县域医疗社区网格化布局,确保覆盖县域内所有常住人口。
加强县级医院重疾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和准备。由县级医疗社区牵头的县级医院要在12月底前实现以下目标:做好关键医疗资源准备。县级医院为三级医院的,应加快综合ICU监护病房的建设和升级,确保用于收治各类感染新冠肺炎重症患者的综合ICU床位数不低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所有重症监护病房均可随时使用。
做好相关医护人员在重症医学方面的准备。医院应以综合ICU和其他专科ICU总床位数为基数,1张ICU床位配1名医生和2.5-3名护士,轮班8-12小时。在常规配置医务人员的基础上,增加20-30%的医务人员作为后备力量。
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的设置
此外,《方案》还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的设置。12月底前,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将设立发热门诊,并具备24小时内正常启动运行的能力,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加快发热门诊建设,力争到2023年3月底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
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要相对固定。发热门诊原则上应24小时开放。发热门诊应至少配备一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生,并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医疗救治量,增加相应的医务人员,完善相应的消毒、检验、应急救援等设备和药品配置。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人群的15-20%计算,各地要配齐、配齐中药、解热、镇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
附上节目全文:
依托县域医疗社区促进农村发展
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计划
为做好新冠肺炎农村医疗服务工作,确保基础疾病等重危老年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在农村以县级医疗共同体为载体,提高县级医院的危重救治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健康监测作用,最大限度降低危重率和死亡率。
一.一般要求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加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县医联体牵头的县医院在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做好辖区基础疾病老年人等特殊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按照区域一揽子原则,建立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医院救助机制,畅通市县二级转诊机制,提高农村重症救治能力,全力保障农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形成新冠肺炎城乡医疗服务联动。
在全省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的基础上,选择省内城市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按照区域覆盖的原则与县(市)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以“一对一”紧密帮扶为基础,以“一对多”灵活帮扶为补充,建立覆盖辖区所有农村的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城乡联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通过下沉、走访、派出专业人员,由县医疗界牵头的县级医院、定点医院和分定点医院要加入工作组,共同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患者的分类救治工作。
第三,提高新冠肺炎县的医疗救治能力。
加快县域医疗社区网格化布局,确保覆盖县域内所有常住人口。
加强县级医院重疾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和准备。
由县医联体牵头的县级医院要在12月底前实现以下目标:
1.做好关键医疗资源的准备。县级医院为三级医院的,应加快综合ICU监护病房的建设和升级,确保用于收治各类感染新冠肺炎重症患者的综合ICU床位数不低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所有重症监护病房均可随时使用。同时,立即启动除综合ICU以外的其他专科重症监护床位的扩建改造,参照综合ICU标准,对其供电、供氧系统进行改造,配备呼吸机、监护仪等符合综合重症监护需要的监护治疗设备,确保危重患者在需要时能随时投入医疗救治。
县级医院为二级医院的,应当设立独立的重症监护室,按照综合性ICU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室,确保每个重症监护室随时可用。工作组所在城市对口援助医院应指导和接受县级医院重症监护室的建设和改造。
2.做好相关医护人员在重症医学方面的准备。医院应以综合ICU和其他专科ICU总床位数为基数,1张ICU床位配1名医生和2.5-3名护士,轮班8-12小时。在常规配置医务人员的基础上,增加20-30%的医务人员作为后备力量。对ICU、内科、儿科、急诊科的医护人员进行了全面的ICU专业技术培训,建立了由重症医护人员和其他专科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组成的混合分组工作模式。
城市对口支援医院要派出重症医学专业人员,对县级医院的重症、内科、儿科、急诊科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重症鉴定、急救和综合治疗能力。
3.加强缓冲病房建设。院内各专科在病区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缓冲病房,其中县级医院为三级医院。根据需要,可选择适当数量的缓冲病房,配备必要的供氧、监护和治疗设备,升级成为危重病人的治疗床位。
4.做好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在住院部的独立区域或建筑内,通风、通道、隔断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要求,各床位单元设备具备供电、供氧条件。
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设置。12月底前,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将设立发热门诊,并具备24小时内正常启动运行的能力,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加快发热门诊建设,力争到2023年3月底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要相对固定。发热门诊原则上应24小时开放。发热门诊应至少配备一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生,并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医疗救治量,增加相应的医务人员,完善相应的消毒、检验、应急救援等设备和药品配置。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人群的15-20%计算,各地要配齐、配齐中药、解热、镇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盒。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加强县域内医疗卫生人员的统筹调配和梯次准备,县医院要加强县域医疗共同体内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培训,通过远程医疗提高基层医生对高危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多渠道扩大乡镇卫生院队伍,吸引退休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执业。充分发挥县级医疗社区主导的县级医院的支撑作用,向县级医疗社区的乡镇卫生院派出呼吸、感染、中医科等相关专业医师和院感管理人员,进行驻点走访和指导,或通过远程方式加强指导。
增强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向村卫生室发放中药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提高乡村医生为新冠肺炎重症高危人群提供抗原检测指导、家庭健康监测、药物对症治疗的能力。
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新冠肺炎感染者分类救治的指挥调度。在县域医疗共同体内部,要实现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门诊)远程医疗全覆盖,上级医院可以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能力。工作组协调县医疗社区与定点医院、分定点医院和城市对口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四、明确县级分级诊疗流程。
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实施基层首诊和家庭治疗。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的组织、动员、指导、服务、保障和管理作用。县医疗社区乡镇卫生院及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新冠肺炎以医联体为载体分级诊疗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居民实施分级健康管理,及时指导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重点人群开展抗原检测,接收居民抗原自测异常报告,对抗原检测阳性者进行初步诊断,必要时指导居民进一步开展核酸检测,指导居家治疗或转诊。
对无严重基础疾病和轻症病例的无症状感染者进行治疗观察,采取居家治疗。乡镇卫生院与村和村卫生室一起分发药品并指导健康监测。如果老人行动不便,条件允许的话,应该在家里或者养老机构进行治疗。必要时医护人员上门服务,不转出集中治疗。超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在县医联体牵头的县医院指导下,及时转诊患者。
实行定点医院和分定点医院分类治疗。普通病例,有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的无症状感染者。)但病情稳定和较轻的病例会被转介到次级指定医院接受治疗。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症和危重病例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转到县级定点医院或市区定点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重症监护室集中治疗。
实施县医共同体牵头县医院危重救治。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症和危重症,以及基础疾病超过乡镇卫生院和分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转诊到县级医疗社区,由县级医院相应专科或重症监护室牵头进行救治。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到具备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县级医院不是三级综合医院或能力不满足患者治疗需求的,及时转诊到市内对口帮扶医院。如果患者不具备转诊条件,市对口帮扶医院将派出专家组下沉到县级医院指导救治。
做好患者转诊工作。加强县级统筹调度,确保县内新冠肺炎患者及时转运和救治。工作组确定专人负责做好与乡镇卫生院、县医疗社区主导医院、定点医院、分定点医院、城市对口支援医院、交通工具等的转诊衔接工作。,建立明确的咨询流程和绿色通道。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紧急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的救治。
动词 (verb的缩写)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农村医疗服务能力的提高,按照“补齐补齐”的原则,加大投入,加强县级医院重症救治能力和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门诊)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完善县域医疗社区网格布局,制定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规划,明确分类和转诊流程。
加强指挥调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加强县域医疗资源的统筹规划和指挥调度,以县域医疗共同体为载体,充分发挥县医院的龙头作用和城乡纽带作用,加强新冠肺炎城乡医疗服务衔接。要指导县医疗社区牵头的县级医院和市对口支援医院做好重症救治准备,督促牵头医院落实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救治、健康监测和感染防控的指导责任,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发现和处置感染者的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定期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督促检查,并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安排,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新冠肺炎分级诊疗,树立科学的就医理念,促进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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